文章赏析:
一
«汉书•西域传》班固赞曰:汉武帝制匈奴,通西域,“师旅之费不可胜计。至 于用度不足,乃權酒酷,莞盐铁,铸白金,造皮币,算至车船,租及六畜。民力屈,财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衣绣杖斧,断斩于郡国,然后胜之。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
汉武帝在反击匈奴的过程中,开边兴利,继往开来,对中华民族的历史有很大的贡献。但是他竭天下民力资财以奉其政,数十载无宁日,加之以重刑罚,穷奢丽,弄 鬼神,终使民怨沸腾,社会后果极其严重。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汉武帝要保存所取 得的积极成果,必须及时地在政策上实现转折,使社会安定下来,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
政策的转折出现于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也就是汉武帝死前二年。这一年,汉武帝所颁布的轮台“哀痛之诏”,是中国古代帝王罪己以收民心的一次比较成功的尝试,它澄清了纷乱局面,稳定了统治秩序,导致了所谓“昭宣中兴”,使西汉统治得以再延续近百年之久。
轮台之诏的颁布,不能说是及时的。在征和以前的若干年,出现过需要实现转折也有可能实现转折的时机,但汉武帝丧失了这种时机,延误了转折,从而加深了人民的苦难和政局的动乱。
汉武帝的统治,前后历五十四年之久。在他统治的最早一个时期,约当建元元年 至元光二年(前140—133年),西汉社会在经济和政治方面,都还是升平治世的景 象。《史记•平准书》曰:“至今上(武帝)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 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廩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 国疾》载大夫之言曰:"文景之际,建元之始,民朴而归本,吏廉而自重,殷殷屯屯,人衍而家富。”又载贤良之言曰,建元之始,崇文修德,天下乂安。”其时虽有闽越用兵之事,但规模不大,对社会无甚影响。
元光二年,汉武帝开始了大规模的用兵。《汉书•五行志》,(中之下):“自是(指元光二年)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汉书•萧望之传》张敞曰,“昔先帝征四夷,兵行三十余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所谓三十余年,具体说是三十二年。《汉书•西域传•渠犁》,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曰痹自元光二年谋马邑,诱单于,绝和亲,为用兵 之始。其后连年用兵,至太初三年西域贡献,凡三千二年。”按元光二年至太初三年(前133-102年),汉武帝的全部事业,几乎都是在这三十二年中完成的,其中除四出征伐外,还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样的意识形态的改革,还有如收相权、行察举、削王国、改兵制、设刺史等项政治、军事制度的改革,还有如统一货币,莞盐铁、立平准均输制等项经济制度的改革,等等。河决瓠子夺准入海,为害武帝一朝达二十余年之久,也是在这个时间之内修复的。
但是,如果细细考察汉武帝在这三十二年中完成的每一项事业的具体时间,我们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事项都是元狩(前122-117年)、元鼎(前116-111年)年间做成的,有少数完成于元封年间(前119-105年),只有伐大宛一件事在元封以后,而伐大宛虽然事出有因,但并不是必要的。如果不计伐大宛这件并非必要之事,那么汉武帝在元封年间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从此着手实行政策的转折,应当说正是时候。
元封是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年号,它是以举行封禅典礼而得名的。封禅典礼盛大隆重,时人非常重视。《史记•太史公自序》谓司马谈不得参预大典,“发愤且卒”。封禅的意义,据《汉书•武帝纪》注引孟康所说,是“王者功成治定,告成功于天”。汉武帝认为自己该办的事都已经或都将办完,可以说已经到了“功成治定”的时候,才于元封元年举行封禅大典,并使用元封年号。这就是说,在元封年间实行政策的转变,应当是汉武帝考虑过的。
还应看到,元封年间已经出现了较大的社会险象。《汉书•石奋传》附《石庆传》,“元封四年(前107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適(谪)之。”武帝反对谪徙,案问御史大夫以下议为清者,又诏报丞相石庆曰:“今流民愈多,计文不改。君不绳责长吏,而清以兴徙四十万口,摇荡百姓。”流民问题并不始于此年。在此之前,由于连年兴发和重赋,已有不少农民弃业流亡。加之以“吏多私,征求无已,去者便,居者扰”,使流民问题更加严重。
汉武帝制定了流民法“以禁重赋”,结果仍然是“官旷民怨,盗贼公行”,以至出现流民二百万口的严重局面。这是农民对汉武帝政策的严重抗议。如果官府处置不慎,势必进一步“摇荡百姓”,其后果武帝是知道的。所以他才案问御史以下议请谪徙者,并重责丞相石庆,以图平息事端。从这里看来,武帝在元封年间改变政策以安百姓,也完全是形势所必须的。
《资治通鉴•汉纪》征和二年,有一长段叙述巫蛊之狱始末的文字,内容非常重要,但不见于《史》《汉》及其他有关史籍。其中有几句追述汉武帝对大将军卫青所 说的话'“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 伐,天下不安。如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
汉武帝以历史为鉴,对于自己所行诸事进行反省,认为这些事情虽属必要但毕竟 是劳民之举,文词是恳切的。他料到后世如不改变轨辙,继续劳民,就会出现秦朝那样的速亡局面。这种推测符合情理,也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他在局面还没有发展到 象征和年间那样接近于失去控制之时,就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他以劳民为念而思所以改弦更张,更是难能可貴。卫青死于元封五年,汉武帝说此话的时间下限不能晚于此年,上限当在元封中或更早一些。这是我们能够见到的汉武帝表示有必要改变政策 的最早记载,它出于汉武帝的郑重思考,而不是敷衍之辞。
转变政策既然早已有必要又有可能,汉武帝对此也有所认识,为什么他要迟到征 和末年自己临死前,才在轮台诏中确认这种转变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史籍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只能从事态发展中探寻迹象,进行分析.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一 个原因是,汉武帝对开边之事心里无数,不知道该在什么地方适可而止;另一个原因是,汉武帝与卫太子的矛盾制约着转变政策这件事情。可以说,汉武帝在完成积极事业的同时,师心自用,侥幸求逞,使自己走向相反方向,因而延误了政策转变的时间。只是到了最后时刻,他才下决心颁布轮台“哀痛之诏”,力图挽回将颓的局势。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汉武帝的目的应当说基本达到了。班固所做“仁圣之所悔”的评论,对汉武帝来说大体上是合适的。
下面,我们拟围绕卫太子问题和开边事态这两个方面试作剖析,以探索征和四年 轮台之诏的具体背景,并论证其它相关问题。
二
上引《资治通鉴》汉武帝对卫青所说的话,是《通鉴》一段长文的一部分。这段长文在上引文之前说,“初,上年二十九,乃有戾太子(按:卫太子谥炭),甚爱之。及长,性仁恕温谨。上嫌其能少不类己,而所幸王夫人生子闻,李姬生子旦、胥,李夫人生子髒。皇后、太子宠浸衰,常有不自安之意。上觉之,谓大将军卫青曰……。” 云云。
皇后卫子夫是卫青之姊,卫太子刘据是卫青之甥。卫子夫以生子刘据而得立为皇后,刘据之贵宠可知。刘据生于元朔元年(前128年),元狩元年(前122年)立为太子时年始七岁。汉栽帝看出太子“仁恕温谨”的秉性,当是在太子稍稍成年之后,估计是元鼎年间太子十余岁之时。其时武帝开边、兴利、改制、用法,正处于事业发展的高峰。这个时候,汉武帝自然很留心观察太子的才能志向,首先希望他同自己一样 具有雄才大略,能够继承自己的事业。他清楚太子的秉赋之后,“嫌其能少不类己”,才逐渐产生了不满。加上其余皇子陆续出生,继嗣有了选择的余地,因此, 皇后、太子也就渐渐由宠盛变为宠衰了。这里面,卫皇后宠衰主要是由于卫太子宠衰,卫太子宠衰主要是由于他的才能志向不能称武帝开边、兴利之意。可以看出,宫廷里这一变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带有政治性,而不只是其它如色衰之类。
《通鉴》在提到“亡秦之迹”的话以后接着说,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欲求守文之者,安有贤于太子者乎!闻皇后与太子有不安之意,岂有之耶?可以意晓之。”这些话无疑是为了安皇后,安太子,也无疑是为了安卫青,安卫氏家 族。但事情并不止此。这个时候,武帝确也需要太子这样的继飼来“安天下”。所以 他并没有由于元封五年卫青之死而废黜宠衰的皇后和太子。自此到征和二年,其间有十六年,皇后和太子的地位都无变化。看来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在对待皇后、太子的问题上,汉武帝有一段相当长的犹豫过程。
《通鉴》继续写道,“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上笑曰:'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 乎!'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 时不省也。上用法严,多任深刻吏;太子宽厚,多所平反,虽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 皆不悦。皇后恐久获罪,每戒太子宜留取上意,不应擅有所纵舍。上闻之,是太子而非皇后。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而深酷用法者皆毁之。邪臣多党羽,故太子誉少而毁多。”
武帝既不满意卫太子“仁恕温逢”,又怕“亡秦之迹”再现.而要避免重蹈“亡秦之迹”,又正需要象卫太子那样堪为“守文”的人作为继嗣。这显然是矛盾的根源。其实在当时,武帝仍然深信自己的统治是稳固的,并不认为真会出现“亡秦”的 结局。他认为,“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显然,他还没有打算在自己统治的时间内转变政策方向。他担心的是“后世”,也就是自己身后太子即位之时。他把转变政策之事付托给太子。“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以及告诫后世不要“如朕所为”,就是这个意思。至于他自己,那还是要继续“出兵征伐”,还是要继续“变更制度”。太初年间追匈奴,伐大宛,改正朔,易服色等,就是武帝这种思想的表现。这个时期,武帝主观上弁没有意识到上述矛盾在将来有可能导致不幸的后果。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矛盾确实在起着作用。卫太子与汉武帝比较,有不同的思想品格,有不同的统治政策。在武帝和太子并存的长时间里,朝廷中自然存在着两类官僚。一类是追随武帝的开边、兴利、改制、用法之臣,他们是多数;一类是拥护 “守文”的太子的所谓“宽厚长者”,他们是少数。武帝和太子既然各有一班为自己 效力的臣僚,他们的关系就超越了宫廷生活中的父子关系和个人权势关系,而具有朝廷中两种相矛盾的政治势力的性质。这两种政治勢力的矛盾,在形势变化的时候,有可能激化起来,表现为武帝与太子的不可两立的抗争。
上引《通鉴》记事写清楚了武帝与太子冲突的两种政见的性质,但是《汉书》却 把这一冲突全部写成争宠、泄忿。《汉书•戾太子传》说,“武帝末,卫皇后宠衰,江充用事,充与太子及卫氏有隙”,遂有巫蛊之狱导致卫皇后和卫太子之死云云。两相比较,《通鉴》是比较深刻的,在史识上胜过《汉书》一筹。《通鉴》又认为元封以 后武帝与太子疏远,仅仅是由于卫青死,卫太子失去了可以凭依的强有力的外家,因而臣下竞构太子的缘故。考虑到巫蛊之狱卫氏族灭的情况,此说不为无因,但仅仅如 此而不究及武帝、太子政见的不同,似乎又离开了《通鉴》本来的观点,离开了历史的深度。
三
汉武帝与卫太子的公开冲突,爆发于征和二年,这就是巫蛊之狱。
汉武帝时,巫蛊作为一种迷信活动,在宫廷内外都很流行。武帝元光五年(前130 年)废陈皇后,张汤“治陈皇后巫蛊狱,深竟党与”,“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其时巫蛊之术一般是埋木偶于土中,咒诅祭祀,认为咒诅必定应在仇家。巫蛊之事易于被判定咒诅皇帝,大逆不道,所以在纠纷杂出的汉武帝时期屡次成为兴动大狱的罪名。《汉书•西域传》“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汉〕军。”参以《匈奴传》、《戾太子传》、《江充传》等胡巫参与巫蛊的资料,中外学人疑巫蛊之术或与匈奴习俗有关,不无道理。
大规模的巫蛊之狱发生在征和年间。其时公孙贺为丞相,贺子敬声为太仆,父子被告使巫祠诅武帝,并于武帝经行驰道埋偶人。征和二年(前91年)正月,贺、敬声俱死狱中。这时武帝卧病甘泉官,水衡都尉江充建言巫蛊为祟,欲乘机陪害太子及皇后。武帝使江充为绣衣使者治巫蛊狱,江充率胡巫掘地求偶人,扬言得之于太子宫。太子使客诈为武帝诏捕斩江充,并发兵凡数万众以拒官军。武帝命丞相刘屈葦与太子战,并收卫皇后玺绶,卫皇后自杀。太子败走湖县(在今河南阕乡境),旋以被围自经。太子死后,屡有人言江充之奸。征和三年,高庙寝郎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武帝经受激烈震动后,有所感悟,谓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此高庙神灵使公教我。”因此立拜田千秋为大鸿胪,数月以后以之代刘屈鸞为丞相, 井族灭江充之家。武帝还作思子宫,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并对卫太子问题一步一步地进行昭雪。
据《汉书•江充传》,江充曾为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侈”。卫太子家使乘车马行驰道中,江充以之属更,遂与太子有隙,恐太子得立对自己不利,乃引祸以陷太子。《传》文说江充“奸誘”,“由疏陷亲”,都是事实。但是规模这样大的直接针对皇室至亲的巫蛊之狱,除了出于江充个人恩怨之外,是否还有其它更重要的原因呢?
洪迈《容斋续笔》卷二《巫蛊之祸》条曰,“汉世巫蛊之祸,虽起于江充,然事会之来,盖有不可晓者。……木将腐,蠹实生之;物将坏,虫实生之。是时帝春秋已高,忍而好杀,李陵所谓法令无常,大臣无罪夷灭者数十家。……祸之所被,以妻则卫皇后,以子则戾園(按即卫太子),以兄子则屈龍,以女则诸邑、阳石公主,以妇则史良娣,以孙则史皇孙。骨肉之酷如此,岂复顾他人哉!且两公主实卫后所生,太子未败数月前皆已下狱诛死,则其母与兄岂有全理?固不待于江充之谐也。”洪迈的意思是说有武帝之朽,才有充之谱,并一一举出被杀之人,以说明武帝对“骨肉之酷"。洪迈这些话都是事实。但是我们从这里看另一问题,即被杀者中除刘屈驚以 外,全部是卫氏家族人物,卫皇后及其子、女、媳、孙。卫皇后二女诸邑、阳石公主,征和二年四月死在公孙贺一案中,而公孙贺一案即是卫太子巫蛊之狱的前奏。卫皇后的直系亲属被杀而洪迈未录者,还有姊卫君孺和弟子卫伉。卫皇后其他亲属, 死者更多。据《汉书•外戚传》说:巫蛊狱兴,“卫氐悉灭”。可以说,公孙贺之狱与卫太子之狱,都是针对卫氏而发的,其目的是为了更换后宫和更换继嗣,而更换继嗣是更为主要的目的。前面说过,江充兴狱,意在太子。江充掘偶之时,太子少傅石德谓太子曰,“上疾在甘泉,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上存亡未可知,而奸臣如此。太子将不念秦扶苏事耶。”江充和刘屈驚所行,客观上都是在实现汉武帝改换继嗣这一政治目的。石德点破“秦扶苏事”,是洞悉当时政局底蕴之谈。
洪迈所论汉武帝“骨肉之酷”,并非特指卫皇后和卫太子,所以把汉家宗室的刘屈驚也列在皇后、太子一起。其实,刘屈麓被杀属于另一矛盾。刘屈驚与李广利是儿女亲家,李广利女嫁刘屈蹩子。李广利妹即汉武帝李夫人。李夫人生子昌邑王譯。刘屈麓与卫太子死战,意在除卫太子而以昌邑王髒代为太子。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三谓刘屈蹩对卫太子“必出于死战,此其心欲为昌邑王地耳!太子诛,而王以次受天下,路人知之矣。其要结李广利,徇姻娅而树庶孽,屈麓之慝,非一日之积矣。”卫太子既死,刘屈麓、李广利相约早立昌邑王髒。但是此时汉武帝并未属意诸庶子。由于这个原因,同时出于巨变之后的复杂感情,汉武帝以巫蛊咒诅罪名腰斩了刘屈麓,并收系李广利妻。其时李广利已出征匈奴,闻讯后向匈奴投降。
事端突起,头绪纷繁的巫蛊之狱导致改换继嗣的后果,而改换继嗣又同卫太子 “仁恕温谨”和“守文”的秉赋颇有关系。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巫蛊之狱中卫太子的 对手江充那里看到旁证。
《盐铁论•国疾》篇贤良曰:“建元之始,崇文修德,天下乂安。其后邪臣各以伎艺,亏乱至治,外障山海,内兴诸利。杨可告缗,江充禁服,张大夫(汤)革令,杜 周治狱,罚赎科適(谪),微细并行,不可胜载。……圣主觉焉,乃刑戮充等。”江充禁服,指的就是江充为使者禁察本服逾制之事,在贤良看来,这事远远不是一种权宜督察,而是与兴利用法诸大事相当,而江充其人也不只是一个“奸強”小人,而是与兴利用法的张汤、杜周、杨可并列的重要政治人物。至于说“圣主刑戮充等”,似不准确。我们知道,张汤系自杀而死,杜周病死,杨可不知所终,而江充则是被卫太子杀死的。
《盐铁论•轻重》篇文学曰,“大夫君(按指桑弘羊)以心计策国用,构诸侯,参 以酒榷,〔东郭〕咸阳、孔仅增以盐铁,江充、杨可之(按即杨可)等各以锋锐,言利末之事析秋毫。”江充言“利末”,看来是指他允准逾侈的贵戚子弟入钱赎罪,因而有“各以秩次输钱北军,凡数十万”之事。输钱数目甚小,与杨可告缗所得财物数量无法相比,与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理财之入也不相类。但江充毕竟被列入这些人的行列,说明他也是一个以“言利末”而具有政治影响的人物,至少当时人是这样看的。
《盐铁论》中所见江充的地位如此,这使我们得以推知江充治巫蛊事带有政争的性质。前引《通鉴》之文说到“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而深酷用法者皆毁之。邪臣多党与,故太子誉少而毁多。”江充充当了深酷用法的臣僚的代表,秉承武帝意旨,凭借党与的优势,用非常手段摧毁以卫太子为代表的“守文”的政治势力,这也许就是巫蛊之狱的实质。当然,这毕竟是两千余年前的事。今天研究起来,一来宫闱秘事, 情节难详,二来已知情节中兼有偶然,区分不易,三来汉武帝晚年多疑,其行事也不可全以常情判断。所以要作出确凿无疑的解释,看来还有一些困难。
汉武帝时代网禁严密,法律被用来大量杀人,而皇权又高于法律,皇帝杀人无需法律根据。廷尉杜周之言曰,“三尺(按指法律)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汉武帝甚至对大臣也任意宰割,丞相能免于屠戮者甚少。因此,公孙贺“引拜为丞相,不受印绶,顿首涕泣”,认为自己“从是殆矣。”他受拜后没有多久,果然在巫蛊之狱中族灭。朝廷纷争,几乎都与屠杀相伴,巫蛊之狱就是一场大屠杀。征和四年轮台之诏颁行后,屠杀又被用来作为一种既是为卫太子昭雪,也是为转变统治政策扫清道路的重要手段。
据《汉书•武帝纪》以及刘屈驚、金日碑等传,侍中仆射马何罗(即莽何罗)与 江充善,巫蛊事件中马何罗之弟马通(即莽通)以击卫太子力战功,封重合侯。后元元年,即颁布轮台诏的翌年,马通兄弟谋逆被擒。据《汉书•功臣表》,马通于后元二年腰斩。
据《刘屈釐传》及《百官公卿表》,大鸿胪商丘成以击卫太子力战功,封和侯。据《功臣表》,后元二年商丘成坐于孝文庙醉歌,大不敬,自杀。
据《刘屈釐传》,长安男子景建从马通力战,获太子少傅石德,以功封徳侯。据《功臣表》,景建于后元二年坐共马通谋反腰斩。
据《戾太子传》,太子被围困,闭户自经,山阳卒张富昌开户,与李寿共得太子,以功封题侯。据《功臣表》,张富昌后元二年为人贼杀。
据《戻太子传》,太子自经,新安令史李寿以得太子功封邱侯。据《功臣表》,李寿征和三年坐送李广利征匈奴出长安界诛。
以上是巫蛊事件中以迫害卫太子得功封侯的全部五人,他们在汉武帝统治的最后三两年内,又全部被杀或被逼自杀。其中李寿于征和三年伏诛,其余的人都死于后元二年。据《功臣表》王先谦补注,商丘成、马通、景建的死年均当在后元元年。他们之死,史籍上记有不同的罪名,但集中起来看一看,就知道都是由于为卫太子昭雪,亏为转变政策扫清道路的缘故。
还有一个动向也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昌邑王諄之死。昌邑王轉是武帝李夫人所生,巫蛊之狱后,李广利、刘屈超曾欲拥立他为太子而为武帝所阻。他恰好也死在后元元年,史籍不著死因。他的儿子昌邑王贺,就是昭帝死后一度被迎立为皇帝而旋被废弄的人。昌邑王贺被废弃后继立的汉宣帝,恰恰又是卫太子之孙。这种种情节,估计不会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前述自元封以来事态发展的又一曲折。是否如此,由于材料不足,姑且存以待证。
政治上的大转折有时不免反复。武帝兴利之臣的代表人物桑弘羊预武帝顾命,预示着转变政策还可能出现麻烦。关于这个问题,将在本文第五部分再作研究。
四
元封五年,大将军卫青死。《汉书•武帝纪》是年谓“名臣文武欲尽,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蹉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踩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宾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 者。”师古释绝国为“绝远之国,谓声教之外”。在当时,声教之外的绝远之国,主要是西域诸国大宛之属。汉武帝既然意在西域,所以放弃了改弦易辙的时机,继续筹划对西域的战争。两年以后的太初元年,李广利就师出大宛了。
大宛远在葱岭以西,与汉境迥不相接,为什么汉武帝要执意征伐大宛呢?
汉武帝伐大宛的战争,《史》《汉》仅以求汗血马来解释,自然是不够周全的。近人有一些新的见解,如余嘉锡先生提出改良马政说,张维华先生提出求天马以升天说,国外汉学家也颇有论述。近三数年来,史学界又陆续提出一些其他见解。所有这些,都从不同方面丰富了认识。对于伐大宛原因的问题,本文别无新解,只是认为汉向大宛一帯(而不是特指大宛一地)进军之事,从汉武帝向西开边的阶段和步骤考察,是多年以来汉朝军事战略上步步行动的必然结果,而不只是汉武帝一时的物欲所致。
《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封禅大典前夕,武帝语曰:“南越、东瓯咸服其辜,西蛮、北夷颇未辑藤。”事实上,汉与北夷即匈奴的战争虽然经常发生,但是决定性的战役早已结束,汉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剩下的主要问题是与西蛮即西域诸国还没有进行过足以决定雌雄的较量。打西域是箭在弦上,是必然的,问题只是在时机和地点的选择而已。
张骞第一次通西域,到达大宛等地,但没有也不可能导致汉对大宛的军事行动,因为那时连河西走廊都还不在汉朝手里。以后经过几次对匈奴的大战役,汉得匈奴浑邪王、休屠王故地,陆续列置郡县,又逼迫匈奴北徙,使漠南不再有匈奴王庭。元狩 二年(前121年)或稍后,汉“筑令居以西”,即从令居(今甘肃永登境)向西修筑亭障。据《汉书•张骞传》注引臣瓒曰,令居亭障西迄酒泉为止。得河西,列亭障至酒泉,才使汉朝在军事上开通西域成为可能。
接着,张骞向汉武帝陈述经营西域方略,进一步提出招乌孙东归敦煌、祁连故地,并主张与乌孙结和亲以“断匈奴右臂”。《汉书•张骞传》张骞谓,“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这就是说,汉朝必须在西域取得乌孙这样的立足点,才能招彿更西的大夏之属,包括大宛在内。于是而有元狩四年(前119年)张骞第二次西域之行。
张骞第二次出使,到达乌孙,副使到达大宛等国。由于其时西域境内不存在足以对抗匈奴的汉朝军事力量,乌孙不愿在匈奴和汉朝这两大势力之间偏向汉朝,所以张骞于元鼎二年(前115年)无功而返。这种情况使汉朝明了,要使乌孙接受和亲,还需要在河西走廊之酉,即西域的东部,有一个足以支持西域诸国抗拒匈奴的据点。于是而有元封三年的楼兰之役。
楼兰之役,是汉朝为保护西行使者而发动的一次战役。其时使者相望于道,每年多至十余辈,而当道的楼兰、姑师(车师)苦于供应,攻击汉使,又屡为匈奴耳目。元封三年,赵破奴破楼兰,汉使者王恢助破姑师。《汉书•西域传•楼兰》曰,汉破楼兰、姑师以后,“因暴兵威以动乌孙、大宛之属。……于是汉列亭障至玉门矣。”据 《史记•大宛列传》及《汉书•张骞传》,玉门亭障始自酒泉,元封四年所筑。前述元狩二年筑令居以西亭障,其终点即在酒泉,至是又自酒泉西延至玉门。玉门指玉门都尉治所,在敦煌郡治之西。令居至酒泉再至玉门的亭障连以长城,这就是古称的西塞。长城西延,汉兵威西渐,乌孙乃于元封六年接受和亲。这是汉对西域用兵的第一阶段。
汉朝至此并未止步,接着就有大宛之役。
乌孙和亲后,汉朝没有达到招株大夏之属以为外臣的目的。《张骞传》谓”大宛以西皆自侍远,尚骄恣,未可讹以礼,羁糜而使也.”因此,军事上出现了向西再进一步的要求,大宛也就被选定为进攻的目标了。前引《汉书•武帝纪》元封五年诏求 “踩弛之士”能“使绝国者”,所谓“绝国”,当包括乌孙、大宛、大厦之属。
太初元年(前104年)李广利伐大宛,是汉在西域用兵第二阶段之始。太初三年, 李广利逼降大宛。由于汉军已西移至大宛,汉的军事亭障也因此得以自敦煌、玉门继 续向西延伸。《汉书•西域传序》说:“自敦煌西至盐泽,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史记•大宛列传》叙此于汉降大宛“岁余”之后,当是天汉元年(前100年)的事。从汉得河西走廊以后至此,亭障自令居西行,经酒泉、敦煌、玉门,至是又到达盐泽,即今罗布泊地区。
这里所说的盐泽,《史记•大宛列传》作盐水:“敦煌、酒泉置都尉,西至盐水, 往往有亭。”陈梦家先生《汉武边塞考略》,据此认为盐水专指盐泽以西流入盐泽之水,约当今营盘以下的库鲁克河及营盘以上的孔雀河,而孔雀河的上段到达渠犁境, 近于轮台。这说明敦煌以西的亭障沿盐泽以北继絞西行,止于渠犁、轮台区域。斯坦因当年在盐泽以西以至今库车一带发现延绵的烽台,同今甘肃境内汉代亭燧结构相同,但不象敦煌以东那样有长城相连。这当是敦煌“西至盐水”的亭障。由于亭障到 达渠犁、轮台地区,渠犁、轮台地区置田卒才有可能。
《汉书•西域传•大宛》:天汉以后,汉“发〔使〕十余辈抵宛西诸国,求奇物, 因风谕以伐宛之威。”汉使所至,不限于宛西诸国,太始年间有至莎车者。《流沙坠 简》廩给类,“出粟一斗二升以食使莎车续相如上书良家子二人,八月癸卯(下缺)” 。简发现于罗布泊以东地。这是西域道中供给汉使廩食的纪录。《汉书•功臣表》:“承父侯续相如,以使西域,发外王子弟诛斩扶乐王首,虏二千五百人,侯。……太始三年(前94年)五月封。”汉简续相如不冠侯号,则其遣人上书当在太始三年五月受封之前。象续相如那样深入西域南道西端的莎车,当是汉使乘太初年间“伐宛之威”以及天汉年间亭障沿盐水西延之便,扩大了交通范围的结果。
唐人司马贞于《史记•大宛列传•索引•述赞》中说:“旷哉绝域,往往亭障。”在西汉势力向西域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绝域中列置亭障具有关键意义。这些亭障构成防御线,构成交通线,也构成供应线。这些亭障还为汉向更西的地方传播政 治、经济、文化影响提供保障。可以说,没有亭障,也就没有汉在西域的经营。
综上所述,汉朝向西域推进,大体的程序是,先是军队向西占领据点,然后是在据点的后方修筑亭障,在据点的前方向更西的区域扩大声威。元封三年征服楼兰、 姑师,然后有:一、元封四年自酒泉“列亭障至玉门”;二、“因暴兵威以动乌孙、大宛之属”。太初三年降大宛,然后有:一、天汉元年“西至盐水往往有亭”;二、 “风谕[宛西诸国]以伐宛之威”。汉朝势力向西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元封和太初,两个步骤,即楼兰之役和大宛之役。这是战略形势使然。第一步骤指向楼兰、姑师,决定于地理条件。至于第二步骤,可以指向大宛,也可以指向大夏,还可以指向近旁它国。汉武帝终于选定大宛为目标,其决定性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前所申述,本文存而不论。
征和四年轮台语前,桑弘羊等人上奏,除了请求于渠犁、轮台设置屯田以外,还请求把盐水亭障再向西方的乌孙延伸。按照上述汉军西进程序,这意味着朗要在更西的某个地方实现第三阶段、第三步骤的战争。这就是轮台诏颁布以前西域军事形势的背景。正是针对这种形势,汉武帝下轮台诏,才清除了这场战争发生的可能性。
五
前已论及,作为元狩、元鼎以来开边、兴利、改制、用法和搜赋的结果,元狩四年在关东出现了二百万流民,引起了政局的动荡。在此以后,气[太初]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导致“海内虚耗”,“天下骚动”。作为后果,出现了天汉二年的农民大暴动。逸次暴动遍及关东地区,大群数千人,攻城邑,杀二千石,小群数百人,掠卤乡里。关中“豪杰”受到影响,也多远交关东。
《史记•酷 吏列传》记裁天汉暴动较详,认为主要原因是酷吏专断。“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汉书•王忻传》则认为连年征伐是天汉暴动的直接原因。大抵天汉暴动是元封流民骤现形势的重演,不过规模更大,来势更猛。地方官府不能秦止,汉武帝乃釆取非常措施,由皇帝直接派员控制局势。这些人衣绣衣,杖斧,持节及虎符,称绣衣直指使者,发兵分部捕逐,斩首或至万余级,颇得渠帅,而散卒复聚阻山川。汉武帝于是作“沉命法”,督责二千石以下捕盗不满品者,太守、刺史伏诛者多。其结果又出现上下相匿不报,暴动更夥。这无疑是西汉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来自下层的大震动。据《汉书•李陵传》,“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军中。”她们自然会扩大农民暴动的影响。《酷吏传》谓农民暴动延续数年犹未平息,《萧望之传》谓天汉四年之后犹是“奸邪橫暴,群盗并起”。这是对汉武帝的一次比元封四年更严重的警告,逼迫他思所以改弦易辙之道。
汉武帝利用专制权威,孤注一掷,大发直指使者以镇压农民暴动,居然获得成功。农民暴动既被压平,转变政策的问题也被搁置,几年以后,还发生了导致改变继嗣的巫蛊之狱。但是,酿成农民暴动的根本原因并未消除,农民暴动随时有再起的可 能,汉武帝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刘屈蹩、李广利一案所见改变继嗣引起的统治者内部纠纷,亦足以使汉武帝有所警觉。所以在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后,形势又围绕着为太子昭雪事而急转直下,导致轮台诏的颁行。
《通鉴》征和四年三月叙武帝之言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I”这是汉武帝“罪己”的开端。是年六月就有轮台之诏,见于《汉书•西域传•渠犁》。诏中说到“深陈既往之悔”, 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以上引《通鉴》“不可追悔”之文注此,其意盖指其为一事的重申。轮台之诏上承卫太子昭雪事,其直接起因,则是征和三年不利的军事形势。
征和三年,汉军三路进攻匈奴。出军五原的李广利由于曾与刘屈驚谋立昌邑王髒事发,惧降匈奴。这是巫蛊之狱的余波。其时卫太子既已昭雪,站在卫太子反面的人物,包括刘屈釐和李广利,就成为余波冲击的对象。另一路汉军由马通(即莽通)率领,出酒泉,至天山,在西域活动。汉恐车师遮马通军,乃以匈奴降者开陵侯成娩率楼兰等六国兵共破车师。马通军东归,道死者数千人,武帝乃发酒泉驴、橐驼负食出玉门迎军。另一路汉军商丘成出西河,也无功而还。汉军的不利,使调整防务成为必要,因有征和四年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商丘成之奏。他们请求于轮台以东屯田,置校尉,由张掖、酒泉遣斥候属校尉,有事因骑置以闻,并且列亭障以威西国,遣使者以安之,使他们不致于因汉军不利而有所摇动。
汉军失利虽于大局影响无多,汉武帝却决心利用时机,改弦更张。他否定桑弘羊 等的请求,并下语曰:“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武帝由是不复出军,并于征和四年六月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 养民。这些就是轮台诏的主要内容。自从汉武帝对卫青说到以“亡秦之迹”为鉴以来,时间已过了大约二十年,矛盾积累更多,“亡秦之迹”的朕兆也更为显著。过去汉武 帝把转向“守文”的历史任务寄托给卫太子,现在却不得不由自己来实现了。
关于轮台诏,有如下两类问题值得推敲。一类是军事方面的屯田、筑亭障等问题。轮台诏似乎以否定屯田轮台之请为主要内容,史家叙及该诏者,往往首举罢屯田事。但是实际上屯田既非重大扰劳,也非始置。轮台屯田,除了其地点适宜农垦的原因以外,还由于它处于抗拒匈奴的关键位置。从汉初到汉宣帝时,匈奴统治机构僮仆都尉一直设立在这一带的焉耆、尉犁、危须之间。所以汉朝势力一旦深入西域,就必须在这一带置卒屯田,以求久驻固守。《史记•大宛列传》:“仑头(按即轮台)有田卒数百人”,这当是太初、天汉间事,因为《史记》记事,不可能晚于天汉。《汉书•西 域传》亦谓“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汉书•郑吉传》李广利伐大宛后,“初 置校尉屯田渠黎(犁)。”看来,轮台屯田很可能是武帝天汉已置田卒而未及屯垦,或虽屯垦而未久即止,其人数不过数百,规模是不大的。征和四年汉武帝否定桑弘羊等屯田之请以后不久,昭帝时霍光复“用桑弘羊前议,以杼弥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也。”置卒屯田,是经营西城势所必需,而罢屯田事于西汉所省不大,从“思富养民”的意义上说来并不如罢筑亭障重要。
如前所述,西域亭障已沿盐水修筑,至于集犁、轮台之间。《汉书•西域传》载 桑弘羊等奏,于设屯田事后有“稍筑列亭连城而西,以威西国、辅乌孙为便。”连城, 地名,在渠犁附近。《水经•河水注》:“敦薨之水自西海(按指今新疆博斯腾湖)迳尉犁国国治,.....又西出沙山铁美谷,又西南流迳连城别注,裂以为田。桑弘羊曰:“臣愚以为连城以西可遣屯田,以威西国,即此处也。”桑弘羊等议列亭障而西,起自连城,系取乌孙方向。以情理度之,连城当即敦煌“西至盐水,往往有亭”的亭障终点。回顾汉武帝时期向西建筑亭障,元狩二年筑令居以西至酒泉为第一次,元封四年 筑酒泉至玉门为第二次,天汉元年筑敦煌、玉门至盐水上游的连城为第三次。继这些以后,桑弘羊等请筑连城以西,是关于第四次西筑亭障的建议,但是没有实现。
修筑亭障,包括筑成以后置卒戍守,虽然比置卒数百屯田更为烦费,但这两者在汉武帝的西进方略中是相关的事,所以轮台诏中相并言之。后人只以罢屯田为轮台诏 的主要内容,而忽略了罢筑亭障具有更大的意义,是不尽符合实际情况的。
轮台诏的另一类值得推敲的问题是政治方面的。戍轮台、修亭障之请被否定,奏请者桑弘羊、田千秋、商丘成等同受“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的指责,但他们的结局却各不相同。商丘成以击卫太子功封侯,迁御史大夫,在上奏的第二年即坐罪自杀 死,已见前节。田千秋以讼太子冤之功原已得到晋升,累迁大鸿胪、丞相。武帝轮台诏在责其“扰劳”的同时申富民侯之封,似于褒奖中微寓讽刺。至于桑弘羊,他在武帝死前以搜粟都尉迁御史大夫,偕丞相田千秋,与同受遗诏辅政的霍光、金日碑、上官桀等并拜卧内。桑弘羊是汉武帝兴利之臣的代表,他在汉朝转变政策的时候有谴无功,到这时反而得到升迁,可能由于如下两个原因。第一,他与卫太子死事无直接关系;第二,他从十三岁为侍中(时在武帝即位之初)起,长期在武帝身边,元封元年为治粟都尉,治绩显著,使“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所以霍光还需要他理财办事。
这样一来,在改弦易辙的昭帝一朝,在执政者中,自然又孕育着以霍光为一方, 以桑弘羊为另一方的新的矛盾。始元六年(前81年),举行了包括盐铁问题在内的扩及全部国是问题的大辩论,其内容备见桓宽《盐铁论》一书。辩论中,受霍光支持而与桑弘羊对立的贤良文学处于优势。但是居外廷首脑地位、“当轴处中”的丞相田千秋却“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实际是支持桑弘羊而反对霍光。
霍光没有取得肯定的胜利,矛盾仍然存在,而且还在继续发展。盐铁之议的第二年,元凤元年(前80 年),出现了燕王旦、上官桀与盖长公主等阴谋反叛事件,桑弘羊牵连被杀,罪名是 “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望霍光”。“怨望霍光”当是桑弘羊致死的真正原因,从盐铁会议的辩论内容看来,可以肯定,这不仅是由于私怨,而且也是出于政见。此案以后,朝廷的矛盾得到解决,所谓昭宣中兴的局面由此展开。至于田千秋,本来“无它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还曾附合桑弘羊轮台屯田、西修亭障之请,所以他并不足以当政治上改弦易辙的重任,不是武、昭政局中的关键人物。田、桑关系甚 多。桑弘羊死,其故吏侯史吴以匿桑弘羊子桑迁获咎,田千秋婿少府徐仁议赦,田千秋亦屡为侯史吴言。霍光卒诛徐仁但未究及田千秋。
论轮台诏的前因后果,涉及的历史人物颇多,他们在纷纭政局中起着各自的作用, 表现了历史的复杂性,但左右局势的仍然是汉武帝自己。从事态发展的各种偶然因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历史动向,这就是说汉武帝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实际上是在探索统治经验和教训,既尽可能地发展秦始皇创建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又力图不蹈亡秦覆辙。在西汉国家大发展之后继之以轮台罪己之诏,表明汉武帝的探索获得了相当的成功。汉武帝罪己之语虽然不能象所谓“禹汤罪己,其兴也悖(勃)焉”那样,臻汉室于鼎盛,毕竟挽回了将颓之局。不过,轮台诏能够奏效,是由于它颁行于局势有可挽回之时,而且有可挽回之方。崇祯罪己,词旨可谓酷切,但是既非其时,又无其方,不足阻闯王的锋锐。所以汉武帝虽然提供了封建帝王收拾局面的先例,而直到有清之末为止的王朝历史中,真能成功地效法汉武帝以“罪己”诏 取得成效的封建皇帝,却不多见。
六
论轮台之诏既竟,觉得古代史籍叙述汉武帝改弦易辙原委,比较翔实严憧的要算 《资治通鉴》,因而再对这个问题略作申述。
司马迁没有见到汉武帝统治的全过程,《史记》记事不及轮台之诏。司马迁除对武帝间有如借汲黯之口斥其“内多欲而外施仁义”一类议论外,在政治上没有总的评价。卫宏《汉旧仪》谓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 以至无传。所以《史记》中关于汉武帝改弦易辙的问题,没有保存太多的资料。《史 记•太史公自序》曰:“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裏狄,内修法度,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今上本纪》原貌虽不可知,可能止于改正朔、易服色而不及此后的大事,但司马迁对太初以前汉武帝的评论,从这几句话大体可以窥见。
班固《汉书》忽视了汉武帝改弦易辙这一重大历史问题,只是在戾太子、江充、刘屈蹩等传中散记巫蛊之狱,在《西城传》中记轮台之诏,而不著其联系,如是而已。而且这些事件,都没有叙之于《武帝本纪》中。班固论汉武帝曰:“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号令文章,焕然可述。……如武帝之雄材大路,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待》《书》所 称,何有加焉。”师古谓班固之论,“美其雄材大略而非其不恭俭也。”班固生活在所谓汉室“中兴”之世,又受儒家思想影响,所以对汉武帝颂扬甚力,而指责则含糊其辞。
唐代的司马贞为褚补《史记•武帝本纪》作《索引•述赞》曰,“孝武纂极,四海承平,志尚夸丽,尤敬神明。……疲耗中土,事彼边兵,日不暇给,人无聊生。俯观嬴政,几欲齐衡。”针泛汉武帝之短而不及其功业,说汉武帝齐衡赢政而不说其终免亡秦之覆,是司马贞所论的片面处。与班固之论相比,这是又一极端。
《通鉴•汉纪》出刘敛之手,刘做叙巫蛊问题,取材和编排最具匠心。刘放用大段文字,以“史终言之”的笔法,集中写了卫太子始末,武帝与卫太子关系以及黄帝告诫后世等内容。他的目的,显然是突出“亡秦之迹”可誠,突出改变统治政策的必要,并把它与卫太子的升降生死结合在一起。卫太子与汉武帝既有血属关系,又有政治关系,情况错综复杂,其发展高潮是卫太子迫蹙致死。但高潮之后还有高潮,这就是紧接而来的为卫太子昭雪,并且由卫太子曾经谏阻过的征伐四夷问题导致轮台诏的 颁布而卫太子问题也终于同转变统治政策的问题一起解决。刘放于叙事中把握历史咏络,把许多看起来是孤立无关的问题排比在一起,探索它们的关系,从中揭示出重大的历史意义。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此后霍光之辅佐昭帝,霍光与桑弘羊的矛盾在盐铁会议中之揭开,桑弘羊牵连而死于谋反大狱等事,以至昌邑王之旋立旋废,卫太子之孙终于得以继统为宣帝等等,也都可以联系起来观察,都可以视为卫太子问题的余波。刘放在这个问题上所取史料大大超过了《史》《汉》的范围,这些史料由于刘敘的引用才得以流传至今。
刘放在政治上是反对开边、兴利诸端的。其《咏史》诗曰:“自古边功缘底事?多因嬖倖欲封侯。不如直与黄金印,惜取沙场万觸髅。”其《寄王荆公》诗曰:“青苗助 役两妨农,天下嗷嗷怨相公。惟有蝗虫偏感德,又随车骑过江东。”诗句偏激尖刻,在北宋政治条件下,是无甚可取的。但是他以这样的观点来观察元封以后的政局和汉武帝的活动,突出他所说“亡秦之迹”的鉴诫,却是切中时弊,因而是有卓识的。
司马光在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理解刘放的思想。司马光说:“孝武穷奢极欲, 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尊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忠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赏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 有亡秦之失而无亡秦之祸乎! ”司马光处在积贫积弱的宋代,乂长期与王安石相抗衡,所以对汉武帝多谴责其奢侈、繁刑、重敛、穷兵诸端而未赞其功业。他非常欣赏汉武帝“晚而改过,顾托得人”,因而免蹈亡秦覆辙,而这一点正是刘敬所着意强调的。
《通鉴》学的重要学者胡三省,注《通鉴》多发微之笔,但于此一案却似乎缺乏 特别见识。另一《通鉴》学的重要学者王夫之,在其《读通鉴论》卷三中引叙汉武帝以亡秦为鉴之言曰:“武帝之能及此也,故昭帝、霍光承之,可以布宽大之政而无改道之嫌。宋神宗唯不知此,而司马君实被三年改政之讥……。”三年改政,说的是神宗死,哲宗立,司马光入为门下侍郎,欲去王安石新政,而议者则以“三年无改于父之 道”讥司马光。王夫之所论汉武帝轮台诏后昭帝、霍光的“改道”,同神宗死后司马光等的“改道”,性质迥然不同。但是诚如他所说,有了汉武帝的轮台之诏,昭 帝、霍光建立“守文”之局确实顺利得多,虽有阻碍亦不难克服。这就可见轮台诏对西汉政局转折确实具有关键作用。
这里顺便再谈一个问题。汉武帝终于在最后一两年中实现转变,也还有时代的客观原因。汉武帝时代,有亡秦的历史可以借鑒,这与秦始皇时代大不相同。汉初的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本来就是亡秦之鉴的产物。所以当社会出现险象的时候,汉武帝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亡秦之迹”。意识形态的变化同样是一个重要原因,而这种变化也是借鉴亡秦而出现的。秦代统治思想是单纯的没有韧性的法家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则是有张无弛,不允许有任何转折出现。汉初黄寇思想流行,马王堆汉墓帛书《经 法•四度》说:“武刃而以文随其后,则有成功矣。刃,注家释为满。这句话的意思 是,武功满后,要有文治,才能说是成功的。《陆贾传》所谓“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也正是这个意思。汉初人物的政论文章,充斥着以秦为鑒的议论。武帝时期出现的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的儒家思想,主张以刑辅德,并且包含“更化”的内容,与纯粹的法家思想相比,有很大的因时宜而变易的余地。这种思想的出现,当然也有亡秦之鉴的历史背景。所以,“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汉武帝终于在现实面前转向“守文”,也是可以从思想上加以解释的。我们知道昭帝时的重臣除霍龙以外要算张安世和杜延年,而他们分别是张汤、杜周之子。《汉书•杜周传•赞》曰:“张汤、杜周并 起文墨小吏,致位三公,列于酷吏,而俱有良子,德器自过……。”张安世、杜延年以 酷吏子而皆成为重要的“守文”之臣,也应当有时代的原因和思想的原因。还须要说明一下,这并不是论证汉武帝的转变在意识形态上是由法入儒。汉宣帝兼用儒法,所 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这种制度,正是武帝时形成的。这个问题已离开了本文主旨,所以就不多论说了。
作者后记:本文第三部分附注中关于戻太子自经后张富昌足蹋开户,李寿趋抱解太子一事,用王先谦说,以为张、李二人意在生得太子而非为解救太子,因而在语封张、李分别为题侯、邢侯时有“疑赏所以申信”之语。兹检荀悦《汉纪》卷一五,题侯作蹑侯(《四部丛刊》本作蹋强侯,蹋字衍),邱侯作抱侯。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三据《汉纪》,谓疑通踢,隶书抱与飛(邪)形近,以此判定《汉书》表、传讹躁为题,讹抱为邛,并谓後与抱皆以解救太子得名。夏燮《校汉书八表》卷五以王念孙说为得。按,王念孙谓《汉书》表、传字讹,甚有理据,但是作疑作抱,仍可释为欲生得太子,非必释为解救,至少武帝当时未能肯定蹑、抱动机,否则疑赏申信之语就无从理解。武帝终于置张、李于迫蹙太子者诸人之列,故张、李未得免死。权衡各家解释,仍觉王先谦之说于理为得,证据较强。文已排定,故赘后记如此,以待新证。
编 者 按:原文载于《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 因排版方便,注释省略,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曹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