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匈奴的管理体制特点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1-09-3 浏览次数:1989 来源: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秦汉时期,匈奴政权完成了从弱到强再到弱的演变,以军事实力为单于继承的隐性标准,中央政权“同姓主兵,异姓主政”以及松散的地方行政组织结构这三大管理特点造就了匈奴前期的强大,也导致了匈奴后期的衰落。


[关键词]秦汉时期;匈奴;管理;单于继承;中央政权;地方政权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227(2013)01-0106-04


秦汉时期,北方游牧民族中对中原政权威胁最大的就是匈奴“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匈奴不时地侵入使得中原政权备受困扰。从秦始皇北击匈奴修筑长城到汉高祖被困白登妥协和亲,再到汉武帝武力征服匈奴远遁直至最后匈奴分裂南北销声匿迹,匈奴政权完成了从弱到强再到弱的轮回。匈奴政权的成败究其根由,与当时独具特色的国家管理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换言之,特殊的管理体制成就了匈奴前期的强盛,也导致了匈奴后期的衰落。


一、单于继承-以军事实力为隐性标准


关于匈奴单于继承问题,目前普遍的观点是有三种情况,一是父死子继,如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军臣单于等;二是兄终弟及,如且鞮侯单于、虚闾权渠单于等;三是以宗族身份继位,如句黎湖单于、握衍朐鞮单于等。[1]表面上看,这三种继承方式同时并存,交错更替,但实际上在复杂的继承制度底下最重要的隐性特征被忽视了,那就是继任者的军事实力,即强大的军事实力才是单于继承的隐性标准。


父死子继的单于继承方式貌似和秦汉时期中原政权中的皇帝世袭、嫡长子继承相似,但实则不同。匈奴以左为尊,在单于之下按照大小排列分别设有左贤王、右贤王、左谷蠡王、右谷蠡王等一系列官职。据史载“其左贤王最贵,唯太子得居之。”[2]可见,一般情况下单于都会把未来继承者封为左贤王,例如“且鞮侯单于死,立五年,长子左贤王立为狐鹿姑单于。”[3]左贤王虽然与秦汉时期中原政权的太子相似,但却有很大区别。首先,左贤王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据《汉书》记载:“自左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馀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4]“万骑”是一种身份地位的标志和象征。那么,左贤王拥有多少兵力呢?从公元前97年汉匈的一场战斗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因杅将军敖将骑万,步兵三万人,出雁门关。”[5]准备配合主力部队攻击匈奴左翼,结果是“因杅与左贤王战,不利,引归。”[6]一万骑兵加上三万步兵总共四万的兵力却打不过左贤王,由此推测当时左贤王统率的军队远不止万骑,保守估计可能也有三、四万人左右。而当时主力战场上的情况是“单于以十万待水南,与贰师接战。”[7]单于直接统领的军队也不过十万人而已,而左贤王的军事实力应该是仅次于单于而远超过其他诸王的。其次,左贤王还有非常广大的统治地域。匈奴分裂之前左贤王大致的势力范围是在云中以北以东、辽河下游以北以西之间。左贤王在分地内对属民和牲畜等财产拥有绝对控制权,正像一个独立王国一样。[8]以当时的形势分析,左贤王东临鲜卑和乌桓,南临秦汉都城、京畿要塞[9],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既是对汉侵扰的前锋,又是抵御进攻的屏障。据史料记载,每次两汉政权发兵北击匈奴,左贤王的分地云中、上谷一带多半是首当其冲受到攻击的。这样看来,左贤王还担负着保卫匈奴边境安全的重要责任。雄厚的军事实力加上广阔的分地使得由左贤王继承单于之位顺理成章。


以兄终弟及方式继位的第一个合法单于是且鞮侯单于,句黎湖单于之所以将单于之位传给自己的兄弟而不传给自己的儿子,主要原因是因为句黎湖单于之子“年少”。[10]一个是尚未成年的儿子,一个是正值壮年的兄弟,无论是从个人威望、军事实力,还是执政能力的角度来说,传给兄弟单于之位都是最好的选择。其后弟及的单于如虚闾权渠单于、蒲奴单于等都是在自身具有强大军事实力的前提下继承单于之位的。更有甚者,如果在单于之子实力无法服众时,强立为单于还会适得其反,引发内乱。“其后冬,匈奴军臣单于死。军臣单于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为单于,攻破军臣单于太子于单。于单亡降汉,汉封单于为涉安侯,数月而死。”[11]虽然此次篡权实为个案,但不难看出,没有强大军事实力做后盾的单于是不能服众的。由此可见,兄终弟及的情况更多是在单于之子年幼无力治国或军事实力不济等情况下实现的。这样看来,其实质仍然是潜在的军事实力标准决定了单于继承。


以宗族身份继位最典型的例子是句黎湖单于。“儿单于立三岁而死。子少,匈奴乃立其季父乌维单于弟右贤王句黎湖为单于。”经过匈奴贵族会议[12]商定,由于詹师庐单于的儿子年龄太小不能治国,所以另立右贤王为单于。句黎湖之所以能够继承单于之位,除了单于之子年少不能治国这个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他是詹师庐单于的前任乌维单于的弟弟,即句黎湖单于拥有高贵的单于血统。左贤王年少不能治国,因此军事实力自然在右贤王之下,句黎湖单于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外加特殊的宗族身份,威望和号召力是显而易见的,自然获得了匈奴贵族会议的青睐,登上单于之位。所以说,军事实力在单于继位中发挥了隐性威力。


在单于继位中以军事实力为隐性标准对于匈奴这一北方游牧民族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匈奴逐水草迁徙“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13]牧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战斗者,于是“贵壮健,贱老弱。”尚勇武是匈奴等游牧民族的必然选择,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一生存法则支配下,谁的控弦人数多,军事实力强,谁就越有威望,越令部众信服。比如冒顿单于之所以能够弑父夺位,正是因为建立了一支无坚不摧的生力军。因此,匈奴在单于继承问题上一直以隐性的军事实力强弱来判定单于继承人选,不断强化军事实力使得匈奴政权在分裂之前一直在战争中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不断侵扰秦汉边境,掠夺人口和物资,还先后征服了周边的东胡、月氏、乌桓、西域等少数民族,成就了一个疆土迈阔的帝国,前期不断的杀伐使得匈奴贵族获得了丰厚的利益,因此也更坚定了他们以军事实力作为唯一判定标准的单于继承原则。然而,这一切的幻想在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之后破灭了。由于汉朝有效的军事打击,加上五单于争立的内乱使得匈奴实力一蹶不振。匈奴政权的分裂也正是由于没有稳定的、有效的继承制度而埋下的祸根。相比两汉封建王朝成熟稳定的君主继承制度,匈奴的单于继承显然没有有效的制度做保障,只重军事实力而不重制度约束,一旦发生天灾人祸,匈奴内部很容易因争权而产生矛盾甚至内江(比如五单于争立),这种单于继承制度的不稳定性直接导致了匈奴后期的衰落。


二、中央政权-同姓主兵,异姓主政


匈奴在长期的对外争战中不断与浑庾、屈射、丁令、鬲昆、薪犁、楼兰、乌孙、呼揭等民族杂居融合。或许是为了保持继承人匈奴血统的纯正,他们非常重视种族和出身,官职设置因亲疏远近而形成了不同的等次,因此中央政权造成了同姓主兵,异性主政的局面。


据《史记》记载“诸大臣皆世官,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14]《后汉书》又载“单于姓虚连题。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这四姓显然是匈奴国中的名门望族,经常与单于联姻。然而虽然这四姓尊贵,但毕竟与单于不同姓,因此只能作为辅政人员,做些出谋划策、行政管理等文职工作。而单于的同姓嫡系则不同“其国号有左贤王、右贤王、左奕蠡王、右奕蠡王、左于陆王、右于陆王、左渐尚王、右渐尚王、左朔方王、右朔方王、左独鹿王、右独鹿王、左显禄王、右显禄王、左安乐王、右安乐王,凡十六等,皆用单于亲子弟也。”可见,单于的同姓嫡系牢牢地把握住了匈奴帝国的军事权力,单于对军事权力的重视也恰巧与上面提到的单于继承制度中军事实力是隐性标准的判定相吻合。


同姓主兵,异姓主政,是匈奴典型的官员任用制度,北方游牧民族大都采用类似的制度,厚待同姓。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军事权力高于一切,强大的军事力量既能保障匈奴贵族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能侵扰其他民族获得利益,因此用单于嫡系子弟掌管军权,这样不仅有利于单于的专制统治,而且可以保证匈奴大权不至于旁落。二是匈奴单于自冒顿以来,先后兼并了白羊、楼烦、丁零等国,加上东胡遗民和乌孙等民族的融入,民族关系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学习借鉴其他民族的优点和长处,同时也为了安抚他们而又不至于发生内乱,匈奴常任用异姓甚至异民族人才,通常把这些人定位为辅政人员,礼遇有加但并没有正规编制。即并未在四大王及二十四长之内,比如汉朝投降匈奴的赵信被封为自次王,娶单于之姐;李陵,被封为右校王,娶单于之女;卫律被封为丁灵王等等。[15]这些受重用的异姓之人虽然有些与单于联姻,甚至掌握一定的兵权,但不在匈奴正规官制之内,多半都是临时封立的异姓王而已。而这些异姓之人却为匈奴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比如汉武帝时期经过几次大规模战役之后,匈奴受到重创,退到了漠北,这时匈奴“用赵信计,遣使好辞请和亲”。卫律又向单于建议“穿井筑成,治楼以藏谷”,作长期坚守的准备,同时又把拘留在北海19年之久的汉使苏武放回,修复和汉朝的关系。[16]可见,这些异姓之人辅政对匈奴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刘曜也曾经这样记述“置左右贤王已下,皆以胡、羯、鲜卑、氐、羌豪杰为之。”从这里也不难看出匈奴对这些异姓人才的抚纳之意。


同姓主兵,异姓主政虽然在大部分时间里很好地保持了匈奴政权的稳定性,但这种制度依然存在着先天的缺陷。首先,单于同姓贵族由于出身皆世袭,世代继承的优越感使得匈奴嫡系子弟没有任何来自庶出的、有能力的、有野心的兄弟子侄挑战的压力,只因同姓嫡出就统领军政大权使得很多有能力的人才不满,更何况世袭之下很多单于嫡系子弟长期养尊处优,领军作战能力早已大打折扣,由此可以推测同姓主兵使得匈奴的军事实力不断下降,汉武帝时期匈奴帝国由盛转衰就是最好的例证。其次,虽然有些异姓人才在匈奴政权中享有较高的礼遇,但终究没有实际权力,会有被中央政权排斥的感觉,很难在困难时期形成有效的合力和归属感。因此,一旦遇到内部矛盾或外力介入,这些异姓之人是最容易动摇的。如匈汉战争到了后期,匈奴在战争中连连失利,甚至一度连单于庭也被包围。此时东胡遗民、丁零各部、西域诸国、乌孙人等纷纷逃离匈奴掌控,东胡遗民的一部分不但脱离了匈奴,而且还成为与西汉相联、牵制匈奴的重要力量“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其大人岁一朝见”。[17]


三、地方政权-松散的流动组织结构


自秦朝统一天下设立郡县制以来,中原政权一直以固定的城郭作为基本统治单位。无论从行政管理角度还是军事管理角度,固定的城郭都有其特殊的意义。一方面,有了固定的城郭就意味着有了固定的人口,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便于对属民进行管理,包括户籍、屯田、税收、兵役徭役等管理活动。另一方面,固定的城郭在战争时期也有其重要意义,可以起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抵御敌人进攻的防御工事等作用。因此,秦汉的郡县管理制度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先进、科学的管理体制。但匈奴则不同,匈奴不是农耕民族,属于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特点就是人员牲畜随水草迁移。这样,匈奴很少有固定的城郭。据史载明确记录的匈奴的固定城郭只有两个,一个是赵信城,一个是范夫人城。赵信城乃是汉将赵信在投降匈奴后修筑的,而范夫人城据颜师古引注“本汉将筑此城。将亡,其妻率馀众完保之,因以为名也。”历史明确记载的两个匈奴城郭其实都不是匈奴所建,都是汉人所为。可见,虽然匈奴帝国有左贤王、右贤王、左谷蠡王、右谷蠡王这四大国,但其实却基本没有固定的城郭可守,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流动放牧而已。也就是说,匈奴的地方组织结构是非常松散的,而且是流动的。


松散流动的组织结构是游牧民族的必然选择,因为他们要逐水草而生。匈奴地方组织的这种松散性和流动性,使他们在对秦汉中原地区作战中获得了优势。秦相李斯曾向秦始皇进谏曰:“不可。夫匈奴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也。轻兵深入,粮食必绝;踵粮以行,重不及事。得其地不足以为利也,遇其民不可役而守也。胜必杀之,非民父母也。靡弊中国,快心匈奴,非长策也。”李斯认为和匈奴作战既没有城郭可居,又没有财物可守,实在是无利可图,得不偿失。因无固定城郭居住,所以匈奴骑兵随时可以侵扰秦汉边郡又可随时撤退得无影无踪,这种游击作战方式着实令中原政权头疼。因此,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以抵御匈奴,采取消极防御策略;汉高祖与匈奴会战白登,被困七天,侥幸逃脱,只得和亲。可见,秦汉初期并没有找到对付匈奴流动游击作战的好办法。


早在秦统一天下之前,匈奴之患就已经很严重了,“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秦统一天下之后变守为攻“后秦灭六国,而始皇帝使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適戍以充之。”[18]为了抵御匈奴,秦始皇在黄河以南兴建了四十四座城郭,并从内地迁移大量劳动力前往耕作定居,派遣士兵把守。其结果是“匈奴单于曰头曼,头曼不胜秦,北徙。”显然,秦始皇的战略是正确的,只要修建城池,步步为营,攻守兼备,那么匈奴就只能选择北迁。但由于秦始皇在位时间较短,无暇大规模北上,因此只是采取了以长城为界分而治之的消极防守策略。“十余年而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适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19]借着中原内乱的时机,匈奴又复回河南与中原政权对峙。而西汉初年,国库空虚,百业待兴,再加上汉高祖白登山一役的惨败,只能采取和亲妥协政策,每年还要向匈奴纳贡,虽然匈奴不时仍然屡犯边境,但汉初经济萎靡、军事实力不济,只能采取守势。然而汉武帝时期,情况则大不相同,西汉盛世,粮财丰裕,时机成熟,为了解除北方匈奴这一巨大威胁,汉武帝几次发兵北伐匈奴。开始讨伐匈奴时,战斗并不顺利,因为塞外面积广大,匈奴居无定所,没有有效彻底消灭匈奴的办法。后来汉朝模仿秦治匈奴之法,采用“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于幕北。建塞徼,起亭隧,筑外城、设屯戍以守之。然后边境得用少安”[20]的方法。以守代攻,步步为营,建郭固城,有效地遏制了匈奴的侵扰。匈奴没有固定的城郭就意味着没有稳定的疆界,逐水草而徙就意味着没有固定的栖息地。因此,从战略观点来看,不利于对所辖地区人民的管理和军事防御体系的构建,后期汉朝军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有效地打击了匈奴帝国。虽然后期匈奴战略有所改变,也开始筑城屯粮(今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出土的几处匈奴城池遗址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效仿汉制,但大势已去,为时已晚。


总之,匈奴帝国从北方众多强悍的少数民族中异军突起,先弱后强再到弱的历史轨迹给后世留下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军事实力为隐性标准的单于继承使得君主交替制度不稳定,易引起动荡;同姓主兵,异姓主政的中央政权结构使得世袭单于嫡系子弟军事能力下降,而异姓人才又没有归属感;松散流动的地方政权组织使得匈奴在行政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度,在军事上没有防御的屏障,这些管理特点直接导致了匈奴帝国后期的失败和衰落。


参考文献:


[1][10]武沐.匈奴史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66-747.72.


[2]房玄龄.晋书[Z].北京:中华书局,2005.


[3][4][5][6][7][13][20]班固.汉书[Z].北京:中华书局,2005: 2794. 2776. 2794. 2794. 2794. 2771.2810.


[8]李春梅.匈奴政权左贤王若干问题探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8,(3).


[9]林幹.匈奴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11][14][18][19]司马迁.史记[Z].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2063.2053.2050.2051.


[12]肖爱民.试析匈奴单于位的继承制度[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3).


[15]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593.


[16]马勇.论西汉时期匈奴地区的中原逃人[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3).


[17]王庆宪.匈奴盛时其境内非匈奴人口的构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3,(1).





编 者 按:原文载于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月第39卷第1期,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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