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博物院(昭君博物院)对“美人之美——昭君博物院馆藏年画精品展”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美人之美——昭君博物院馆藏年画精品展”审计项目
2.预算金额:362432元
3.服务内容:
1.对展览全流程开展专项审计,包括预算执行与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审计;
2.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及资产管理审计;
3.展览实施流程合规性及成果效益评估;
4.出具符合财政审计标准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文化展览审计相关经验,参与有相关经历展览审计项目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投递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投递单位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针对本项目的审计方案及详细报价单;
5.参与的不少于两项展览审计项目案例证明(如合同复印件或项目报告摘要)。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请供应商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在2025年7月30日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截止日期:2025年8月1日下午17:00前。迟交或逾期送达的材料恕不接受(以送达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
五.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昭君博物院)
联系人:武彬
联系电话:1804715581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9公里处昭君博物院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5年7月30日